越南配偶來台後,工作是最實際的需求之一。經濟能自主,家庭關係通常也會比較平順 —— 這不是錢的問題,是尊嚴的問題。
但工作權在不同的居留階段有不同規定,而且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適用的法源不同,不能拿別人的經驗直接套用。
先分清楚兩件事
台灣對外來人口的工作原則上採許可制,但對已與國人結婚並取得居留的外籍配偶,法規上有特別的規定,與一般外籍勞工不同。
實務上要記住兩點:
- 不同居留身分的規定不同
- 規定會調整,多年前的資訊可能已經不適用
正確的做法是:在開始工作前,直接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移民署確認自己目前的身分可以做什麼。這通電話可以省下很多麻煩。
各階段的差異
持居留簽證入境、取得外僑居留證後
依親居留的外籍配偶,法規上對於工作有相關規定。實際的適用條件與是否需要申請工作許可,請以現行法令為準 —— 這部分近年有過調整,網路上流傳的舊資訊很多。
取得永久居留或歸化之後
完成歸化、設籍取得國民身分證後,在工作上與一般國民相同,不再有額外限制。
關於居留到歸化的完整路徑,請參考本站的越南配偶來台居留與歸化。
三個常見的誤解
誤解一:「有居留證就可以自由工作」
居留證證明的是「可以住在台灣」,與「可以做什麼工作」是兩件事。這是最常見的誤會。
誤解二:「幫家裡的店幫忙不算工作」
有沒有領薪水、是不是家人的事業,不必然是判斷標準。實際認定以主管機關的解釋為準。不確定就先問,不要憑常識判斷。
誤解三:「兼職、打零工不用管」
工作的形式(全職、兼職、按件計酬、接案)不影響規定的適用。
沒搞清楚就工作的後果
可能面臨罰鍰、影響居留資格,以及影響後續的永久居留與歸化申請。
特別要提醒最後一項。前兩項是一次性的,但影響到歸化申請,意味著整條路要重來 —— 那是以年計算的時間成本。
雇主也有責任
依法雇主在僱用時有查驗身分與資格的義務。如果對方說「先做再說,證件之後再補」,那對雙方都是風險。
正派的雇主會主動確認你的身分是否可以受僱。遇到不願意確認的,本身就是警訊 —— 願意違規僱用你的雇主,通常在其他方面也不會保障你。
語言能力與就業的關係
這是台越婚姻與兩岸婚姻很不同的地方。兩岸配偶語言相通,就業障礙主要在資格;越南配偶則多了語言這一關。
務實的準備順序
- 先把中文練到能溝通 —— 這決定你能做哪些工作
- 累積課程時數 —— 歸化需要語言能力證明,上課同時解決兩件事
- 考慮技能培訓 —— 各縣市勞工局、新住民服務中心常有免費或低費用的職訓課程
- 善用雙語優勢 —— 越南語能力在台灣是有市場的:通譯、貿易、觀光、東南亞相關產業
特別是最後一點。很多新住民把母語當成「不重要的東西」,實際上雙語能力在台灣的東南亞相關產業是明確的優勢。司法通譯、醫療通譯都有培訓管道與需求。
實務上的建議
1. 先確認再開始
接受任何工作前,先確認自己的身分適用什麼規定。
2. 保留書面資料
勞動契約、薪資證明、投保資料都要留存。這些在後續申請永久居留或歸化時,可能是證明在台灣有穩定生活的資料。
3. 了解自己的勞動權益
外籍配偶受《勞動基準法》保障,工資、工時、休假、職災補償都與本國勞工相同。如果雇主用「你是外籍的」當理由給較差的條件,那是違法的。各縣市勞工局都有申訴管道。
4. 不要為了工作影響居留
如果某份工作需要你冒違規的風險,那份工作不值得。整個居留與歸化的路徑以年為單位,不要為短期收入毀掉長期規劃。
家庭端可以做的事
對台灣這一方的配偶與家人,有幾點建議:
- 不要把「不能工作」當成理所當然。經濟不能自主,對任何成年人都是壓力
- 協助了解規定。行政程序對剛來台灣的人不容易,陪同去問一次幫助很大
- 支持進修。這段時間的學習投資,長期看回報很高
- 不要用「養你」的語氣。這句話對關係的傷害,比省下的錢大得多
相關的適應議題,可以參考本站的越南配偶的生活適應。
本文為一般性說明。工作權的實際規定依居留身分與現行法令而定,請以勞動部與內政部移民署最新公告為準,或直接洽詢主管機關。勞動權益申訴可洽各縣市勞工局處。